根据扬发改价格发(2021)244号文件 关于全市旅游景区实施阶段性门票价格优惠的通知,第三条:“适当顺延公园年卡有效使用期。对截至8月1日还未到期的公园年卡,适当顺延有效使用期。其中,对截至8月1日离有效期满不足1个月的公园年卡,统一顺延有效使用期至10月15日;对截至8月1日离有效期满超过1个月的公园年卡,统一顺延有效使用期45天。2021年9月10后新办的园林年卡不享受此政策。”
根据扬发改价格发(2021)244号文件 关于全市旅游景区实施阶段性门票价格优惠的通知,第三条:“适当顺延公园年卡有效使用期。对截至8月1日还未到期的公园年卡,适当顺延有效使用期。其中,对截至8月1日离有效期满不足1个月的公园年卡,统一顺延有效使用期至10月15日;对截至8月1日离有效期满超过1个月的公园年卡,统一顺延有效使用期45天。2021年9月10后新办的园林年卡不享受此政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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